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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疫情期间住宅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的告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3 18:48:09  阅读:2249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员工:

为便利缴存员工疫情期间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1、缴存员工自己处理提取事务,撤销填写《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表》。2、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提取请求人需填写《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个人授权及承诺书》(由单位经办人处理提取事务,提取请求人下载并填写《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个人授权及承诺书》交给经办人)。3、西安市无房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暂不需求供给无房证明,由中心核实提取请求人房屋信息后处理租房提取。两年内曾以购房或归还住宅借款原因提取过住宅公积金的提取请求人(含爱人)处理租房提取,需供给无房证明,但往后不能再以原购房或借款材料提取住宅公积金。2020年6月30日前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户不超越20000元进步至每户不超越30000元。4、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已正式退休的员工处理销户提取事务,若无法供给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等)原件,可在退休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处理销户提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员工,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自助处理退休销户提取。5、在省中心缴存并借款的员工,由中心核实提取请求人住宅公积金借款信息,凭自己身份证即可处理归还当年公积金借款本息,完成无材料提取。6、非西安市户口员工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处理销户提取,若无法供给所在单位出具的免除劳作联系证明,可由员工自己现场填写《离任声明》后处理提取。特此告诉。

陕西省住宅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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